本報訊 (記者 孫思婭) 昨天記者獲悉,備受關注的取消黃金周的倡議者、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狀告百度侵權案終審改判,市一中院認定百度公司怠于履行管理職責,致使網絡用戶侵犯蔡繼明的損害后果擴大,應賠償蔡繼明精神撫慰金10萬元。
該案一審時法院表示,百度公司2009年10月15日接到蔡繼明的律師函后,立即對“蔡繼明吧”中有關侵害其人格權益的信息進行了刪除處理,并最終采取屏蔽的方式阻止新信息發布,因此不存在過錯。雖然蔡繼明指責稱,2009年10月13日前他已通過梁某向百度公司用口頭、電話等方式進行投訴及交涉,可百度公司遲遲未采取必要措施,造成侵害其人格權益的影響擴大,但這一指責沒有提交足夠證據,因而法院沒有采納。
針對一審法院沒有認定的這一情況,二審法院市一中院認定,梁某就貼吧中的侵權言論已進行了投訴,但百度公司并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,直至蔡繼明委托發出正式的律師函才刪除侵權帖子,因而,百度公司對梁某投訴后到發出正式律師函這段時間的侵權行為,應當承擔怠于管理的責任。法院最終改判,百度公司賠償蔡繼明精神撫慰金10萬元、公證費5080元。
此前,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曾多次以政協委員身份,呼吁取消五一黃金周、“若條件成熟可取消十一長假”,遭到眾多網友的謾罵。他遂起訴百度公司稱,國務院決定取消五一黃金周后,“一些持不同意見的人便將我當作發泄怨氣的對象,并通過電話、短信、電子郵件對我進行人身攻擊”,同時百度貼吧中還建立了一個以“蔡繼明”名字命名的貼吧。自2007年底到去年,貼吧中已發表了3000多條對他進行人身攻擊的帖子,有的網友用極其污穢的語言對他進行謾罵、侮辱和詆毀,叫他“蔡雞鳴”、“菜叫獸”,還有人咒罵其家人,或進行語言威脅,揚言要“找人暗殺蔡繼明”。為此,蔡繼明起訴要求百度公司刪除言論,關閉蔡繼明吧,發表兩年以上的致歉,并提供對他進行謾罵、侮辱和語言威脅的用戶個人信息,以及賠償200萬精神損失和10萬余元訴訟支出。
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,法律并未要求網絡服務商對貼吧內的帖子逐一審查的法律義務,百度公司已盡到事前提示和提供有效投訴渠道的事后監督義務。法庭認為,蔡繼明作為受害人有權知道侵權網絡用戶的個人信息以便主張權利,因而判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向他披露 “蔡繼明吧”中所有謾罵、侮辱及語言威脅的用戶信息,同時駁回蔡繼明的其他訴訟請求。宣判后蔡繼明不服,提出上訴。